管理体制
一、实验中心建制
实验教学中心是校、院两级管理的实体结构,由成人有声小说
直接管辖,并由成人有声小说
实行二级管理。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,设中心主任一名,副主任三名。中心主任 全面主持中心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,由教授担任,并由学校根据教师聘任制规程予以任免。副主任负责中心日常事务、实验教学、实验室管理等具体工 作。实验教师队伍由专职、兼职组成。中心采用固定编制、流动编制及聘用制相结合的用人机制。中心人员包括实验课程负责人、实验教师、实验室管理人员、实验室技术人员和技术 工人等,均实行公开招聘、竞争上岗、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。
二、管理模式
实验课教学实行课程主持人和主讲教师负责制。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教学和管理工作,负责实验课改革的整体构想和规划,以及理论课与实验课间和各 实验课间的相互协调。各门主干基础实验课设立主持人,主持本门课程的建设和改革,带领同类实验课的主讲教师共同组织教学和研究,并对实验室管理和建设提出 相应的要求。每门实验课具体由主讲教师负责组织教学活动,成立由教师和研究生助教组成的教学小组,在课程主持人的领导下,落实本门课程的建设,参与制定和 修订本门基础实验课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。
三、资源利用情况
中心在总结近几年实验室管理经验的基础上,对已有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规程作了进一步优化和修订,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化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规律,创 建出科学的、与国际教育接轨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模式,形成了一套简洁、高效、科学的管理体制,实现实验教学资源,包括实验场地、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技 术人员的全面共享,为法学教育创新、培养高素质国际化的化学创新人才提供了体制上的保障。
中心依据学科的特点,整合分散的实验教学资源,建设多个资源共享度高、面向多专业教学的实验室。实验室面向全体本科生、研究生开放,包括地方立法实验室、 司法鉴定实验室(法医鉴定中心)、模拟诉讼实验室(包括模拟刑事诉讼法庭、模拟民事诉讼法庭、 模拟行政诉讼法庭)、国际民商事仲裁实验室以及法律诊所。
中心承担多门课程的教学实验任务,实验教学人数已达240000人次。各实验室常年开放,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等资源的使用效率较高。
此外,法律诊所等面向社会开放,接受法律咨询,提供法律援助。其不仅是学生实践法律知识的课堂,更成为了向社会大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优质平台。